你好!我老婆去年八月份在宁波和一男子走了,至今没有音信,我们又有个六岁的小孩子 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3-12-2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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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这就是说,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离婚。 2、 或者在明年八月份她失踪满两年的,去法院宣告失踪。 这样,孩子就由你来抚养。
1、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这就是说,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离婚。 2、 或者在明年八月份她失踪满两年的,去法院宣告失踪。 这样,孩子就由你来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