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后,其死亡时遗产可以再继承给他的法定继承人吗?

2006年,我父亲死亡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我和我的奶奶,留下的遗产有一套房子。今年我奶奶也去世了,我的叔叔来找我说,这套房子也有他的一份,要我补偿给他。说我父亲去世时,我和我奶奶各得其一半的遗产,也就是每人占有这套房子的一半。现在我奶奶去世了,他是我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全部继承这一部分,所以要我补偿。想请教各位懂法律的,他的这个要求合理吗?谢谢!注:这套房子不是我父亲从我爷爷那里继承的,而是他这些年打拼挣下来的。
匿名用户    2013-06-04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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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父亲死亡时,由您和您奶奶各半继承。 奶奶去世后,由您作为您父亲的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与叔叔一起各得奶奶遗产的一半。 最后结果是,您得到该房产的四分之三,叔叔得四分之一。 建议您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给叔叔适当补偿。

寿翰藻_Lp8i    2013-06-04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