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途中,小孩子在饭店吃饭时被鱼缸的玻璃把把手弄伤

我们一家3口于2008年7月11日参加青岛3日旅游团,在导游带到的饭店吃饭,,我的小孩子在吃好饭,在看饭店大厅渔缸里海鲜鱼类,不小心滑倒后,手扶在鱼缸边缘,不想鱼缸边缘很锋利。将孩子的右手划了有10厘米的口子,我将孩子送到医院缝了9针。当时所以的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付的,共计有1200多元钱,由于当时在忙于治疗孩子,没有及时和饭店进行交涉,但和导游交涉了关于医药费的索赔问题。导游没有给出明确答案。饭店里鱼缸附近没有贴警示,告诉小孩子不能触摸鱼缸。鱼缸边缘也没有保护设施。就此问题,想请法律专家给个答案,我们能不能向饭店进行医药费的索赔,[包括孩子的后期治疗医疗费]或向当地陪行导游,或我们报名参加的旅游团进行索赔。
匿名用户    2010-09-16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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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您好! 1、饭店有完全的赔偿责任。 2、可向饭店主张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报涉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如有什队脚么不明白的地方可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键搁咨询!

暴惜蕊_4QcH   2010-09-16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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