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重伤害量刑标准!

在学校期间因同学打架失手直至重伤,我因害怕在伤者倒下时碰俩脚看看什么样,已从犯身份被取保候审,伤者以出院。求处罚、及赔偿、量刑,标准!
匿名用户    2010-03-1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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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纪剩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务征制。 犯前款罪刺肆细,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匿名用户   2010-03-1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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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是否构成刑法上的重伤,需要经过法医鉴定才可以判断。 如果伤害达到重伤甚至死亡,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承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刑事责任。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如果对方没有达到重伤的程度,你无须承担刑事责任,但你的行为也构成民法上的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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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3-18 11:14

你很暴力啊! 我不知道!不要打我啊!

匿名用户    2010-03-18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