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方,起诉离婚,小孩三岁,想抚养小孩,对方不肯并要求我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5万,可我没有那么

多钱,现在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3-07-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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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而且孩子的抚养费是由双方协商,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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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春雪_JFUM    2013-07-26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