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我们是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碾庄镇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吗?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已生育一女 谢谢
匿名用户 2009-11-1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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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露垃居民的夫妻,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瓦毯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 规然肿凡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这要看是否符合上述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如果符合或者符合其他条款便可以生育第二胎,如果不符合,便不能生育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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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可以!不过得用钱堵计划办的嘴!呵呵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自己对照一下吧,还有就是问一下徐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里有没有其他可以生二胎的条件符合.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