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农村户口,第胎是女孩什么条件到多大年龄允许要二胎?

匿名用户    2012-04-19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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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年龄应当在二十六周岁以上,所生育的第一胎女孩的年龄在四岁以上。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八)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九)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十一)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第二十条 符合第十九条(第十二项"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除外)规定的,妇女再生育时的年龄应当在二十六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应当在四年以上;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上的,可以缩短生育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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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4-19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