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两岁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男方要法院一般怎么判
匿名用户 2011-09-16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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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做凡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清栋垃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今且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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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判给要的一方的。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这个得具体情况分析的,首先你需要分担抚养费,其次财产分割。你可百度HI具体联系我
可以支持双方协商后的结果.
首先是看个人意愿的,其次如果女方要移民去国外的话,那法院会考虑给男方(否则相反),再者看经济抚养能力,如果有一方更有经济抚养能力,也会考虑给这一方。 综合起来就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