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校内意外摔伤,骨折 其父按约定通知保险公司和校方,但因校方依休假托辞,事后各方冷漠处之,置之不
匿名用户 2015-08-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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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认斯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苦究掏人侵权司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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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找学校和保险公司、可以私下找学校负责人。
找到他号码,去法律处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