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江西的,男方福建的有个宝宝三岁,打官司会赢吗?宝宝都由我照顾,如果他们托关系,我能打赢吗?
匿名用户 2014-01-20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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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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