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宝贝描述具有法律效益么?法律高手进!!!

我是淘宝卖家,每个宝贝描述我都会写购买必读,一些买家必须注意的事项,比如快递签收,商品质量等一些问题。拍下商品的话就表明同意上面的条款。 这次碰到个买家购买必读什么也没看,结果收到商品不满意,刚好我购买必读里面有说明这个问题,她就说你是单方面的说明,不能因为有表明就免除应该付起的责任,没有法律效益的。 所以我想问下懂法律的,这样的宝贝描述说明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谢谢,满意必加分!!!
匿名用户    2009-09-15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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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旧欺转述请注明出处: 我没有上淘宝上买过东西,不知道你的这个宝贝描述是否是显而易见并且足够明显,能够让每个人都可以看见呢?如果不是的话,这个描述是不可以作为一个你的告知义务履行的。你必须另行告知你的每一个买家。或者在买卖时提醒他注意这个宝贝的描述。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卖方单方面免除自己的责任、增加对方的责任已经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迷半免责的条款或规定是无效的。你的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你是要承担退换货义务的。除非我以上说明的这些你都做到竖以团了。 我建议你,以后再买卖时,要说明提前看宝贝的描述,并最好分别通知各个买方。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匿名用户   2009-09-1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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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按照你的说法 如果你已经将该宝贝的特征很明显地告知对方 那么对方如果是由于没有阅读清楚而购买 那么她是不能因此要求退还货物的 你的描述并没有免除自己的责任 也没有免除人身伤害的内容 因此是合法有效的 对方不能因此而要求你退货 建议你将该宝贝的描述用拍照或者其他手段保存下来 以作她投诉时进行反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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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玟丽_0Syu    2009-09-15 15:19

在买家点击落购买之时,而跳出对话,明示过了且对卖买双方都公平的,应当具有效力,我没有看到你的说明,如果是不公平的义务和权利的话(显失公平的),那就不具备有法律效力。同时,对网上销售的程序还存在部分法律空缺,对这块,双方先协商吧!再去找专业部门!

匿名用户    2009-09-15 14:08

这个不是一定的。要看您卖的东西的缺陷是不是关系到产品的基本质量,还有您所列出的免责条款是不是违反的法律的规定。 如果没有具体事实,实在没办法给您一个完整的答复。

匿名用户    2009-09-15 14:06

如果你的说明里,故意排除己方的责任,增加买受人的义务。是无效的。 其次对于买受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应该加重字体或者明确告知。

匿名用户    2009-09-15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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