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手上、脚上长了水泡,被县人民医院误做手足口病诊治

患者信息:男 0岁 湖南 邵阳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9个多月大的宝宝手上、脚上长了水泡,耳朵长有红色小斑点想得到怎样的帮助:县人民医院赔偿曾经治疗情况及是否有过敏、遗传病史:无宝宝在县人民医院被误诊为手足口病,从5月28日起连续住了三天院,打了三天点滴,两只小手、小脚跟头部被扎了十多个针眼。5月31日带去旺旺医院诊治,诊断为皮肤感染;6月1日带去省人民医院诊治,看了皮肤科、感染科,感染科医生确诊不是手足口病;皮肤科跟感染科医生都诊断为皮肤感染。请问我该怎样向县人民医院要求赔偿?赔偿金为多少?
匿名用户    2011-06-01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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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肯定得要求赔偿。要不然,小孩子白受罪了 。最关键的是,怕那些用的药对小孩产生后遗症。以后就麻烦了。证据 你们一定要保留好。

尔德寿    2012-03-05 18:48

小孩病情很像手足口,不能完全怪医院,你要鉴定要找当地医学会,鉴定看看有没有误诊。

卯语山_jk0r    2011-06-07 22:44

如果事情不闹大,你是得不到赔偿的,要是没有那个心,放弃吧,要讨回公道,至少要舆论关注,否则你只是浪费时间、精力和金钱

匿名用户    2011-06-02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