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广西自治区少数民族的,男方是汉族的,都是农村户口生了一个子女,能不能申请生第二胎啊

匿名用户    2013-09-10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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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点击键生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仔细对照可以生育第二胎的各项规定。你说的不是太具体,不好判断。其中有一条,我发给你,供你参考。第十五条 夫妻中女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二)男到有女锅套抹无儿家结婚落户夕亲(双女户招婿,安排其中一个)的; (三)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的。【2】有一条,是最重要的,在妻子怀孕第二胎之前,要去申请生育证。如果没有生育证就怀孕生育孩子的,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宣绿夏_7T2t   2013-09-1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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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女方是农村户口,每一胎为女,并且女方超28岁,要么生胎间隔超过4年,有资格申请二胎。关于少数民族的条件,必须是少于1000W人口的少数民族才有二台胎的申请资格。 以上只是有资格而已,也必须申请并批准才可以生育,否则也算是非“计划生育“,也要罚款。

其盼香_E33R    2013-09-11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