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第二胎是否享受有薪产假?

匿名用户    2013-12-18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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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妻子即将分娩第二胎,由于未办准生证,属于计划外生育,且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浅评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将受到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乃至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的处罚。 能否享受有薪产假,无法从现有法律中得到答案。卜司但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满团次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以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夫妻未经批准生育第二胎或者两胎以上子女的,为无计划生育。对无计划生育者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的待遇”的规定判断,超生第二胎是不能享受有薪产假的。

咸修为_36fu   2013-12-18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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