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厂里有两个未满十六岁的小孩子,上了八天班,不想做了,就去找老板辞工,老板不愿意给工资 请问老

我们工厂里有两个未满十六岁的小孩子,上了八天班,不想做了,就去找老板辞工,老板不愿意给工资。请问老板这样做是合理的吗?几岁以下算童工?工厂招收童工会有什么后果?然后小孩子的妈妈来了,老板就给了一人两百块工资,这样是合理的吗?我们这里每天基本工资是43元,再加计件工资,那两个小孩子应该有600工资的。
母婴用户166846752    2013-07-0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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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属于非法用工。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工厂作出行政处罚。 用工期间,工厂应当支付报酬。报酬标准按正常用工执行。

顿初兰_Jg7e    2013-07-04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