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有一独子,丧偶后结婚,办了二胎证,后不想生育,有意退掉二胎指标,其子是否继续享受待遇?

匿名用户    2010-06-1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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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能继续享受!!! 不过你说错了,不是其子享受,是新家庭的父母享受。现在那个证都不叫独生子女证了,改叫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不过你要注意,要有这个证才享受的。 以前独生子女父母的每月每人5元政策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形势了,国家正酝酿变革,相信新政策不久将来就会出台。 目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政策已经出台,以前是退休时一次吊过性奖励3000--6000元不等,现在更实惠,退休时父母双方按每人每月80--150元发放(各个地区的标准因为财政状况会有所不同)。 政策规定的奖励对象: (1)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2)再婚家庭中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本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且该子女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到退休时起每人每月发放80--150元奖励金,直至本人死亡为止。 建议尽快去办理一个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二胎你实际没生,撤不撤应该没所谓,你夫妻双方各自在本单位开个婚育证明,证明就只有一个孩子,并且申明以后也不再生密菜,拿这个证明材料、结婚证、服务手册等,到当地计生部门破虏查办理。 希望能帮到你。

那志强_NOhn   2010-06-1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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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等于没说。可以通过社区或者街道办,到你家实际调查后撤证,撤证后只要你家户口上只有一个孩子是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的。

匿名用户    2010-06-10 17:40

这你要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比较好吧

母婴用户566669649    2010-06-10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