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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异前生1女1男,男孩归女方,女孩归男方 再婚后与未婚女结婚生1女,是否符合二胎条件
律师你好!
咨询下几个问题 :
1)男士离异前与前妻合法育1女有独生子女证。后又生育1男孩,因性格不合及男孩血型等信息不符而离异,男孩户口是后来托人买来的,社区不知道有此男孩。但是离婚协议书写女孩归男方,男孩归女方。后来男方与未婚女结婚,怀孕后因不同省份办准生证互相推脱加之女方近40岁体质不好不便奔波而搁浅,后在上海生一女,在男方当地托熟人办了户口。请问这种情况男方离异前算1孩还是2孩,再婚后生1女是否合法?
2)男方是先前人才引进居住证来上海,有高级职称,咨询可以引进落户,但是计生是一票否决。必须去当地开计生证明,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如何操作才可合法?即使再去交罚款,交多少,交后就可以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吗?
希望大律师指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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