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大风车幼儿园老师打孩子 解决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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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大法该老师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依我看:这样的伤害后果肯定构成了重伤害,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因此花费的医疗费等,孩子的父母可以以孩子为原告、自己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学校和老师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碗它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所指的伤害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也就是指人体组织的完整和人体器官机能的正常活动。精神方面如何鉴定,关键是定性,属于身体还是精神伤害,也可能是两者都有。 轻重伤害的划分标准一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90年3月29日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及当年4月2日联合印发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也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要求附带 1,有故意伤害的行为,是否劣扬铜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小学生的法医鉴定报告。 2,如果殴打过程中有侮辱行为则构成侮辱罪,我觉得这样了事太草且卫率了 希望有关部门慎重对待 如果不给大家不给家长一根满意的答复 相信会有人继续告上去的 希望内黄新政府高度重视…………!!!!这不是一件小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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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该学校还在继续营业着,只不过学校地址有县城内搬到了县城东一个叫常小旺的小学里了,好像是城关镇第八小学。
那个老师被拘留了,也罚款了。
真丢内黄人的人。。。
早就规定老师不可以打孩子了,你可以先了解是什么原因打的,打到什么程度,在看打孩子那个老师的态度,如果你不打算再上这个幼儿园的话,就直接告发他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