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今年10月20左眼工伤,玻璃体、晶体摘除,现在仍在治疗期;受伤的时候仍在法定哺乳期(一年),刚过

我老婆今年10月20左眼工伤,玻璃体、晶体摘除,现在仍在治疗期;受伤的时候仍在法定哺乳期(一年),刚过六个月,回工司上班12天,哺乳期之前平均工资1500-2000左右,哺乳期六个月社保发放的为每月1250元,现在仅发放920,扣除各项保险,拿到手仅为720元,是否合理?
匿名用户    2010-12-1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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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梓楠_9vDN   2010-12-1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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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可以到人力资源保障部做伤残鉴定,必要时进行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10-12-12 10:31

不合理,工伤保险条理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匿名用户    2010-12-10 09:11

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你才可以得到工伤待遇。

謇正卿_gGrO    2010-12-10 09:08

工伤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 不变。

匿名用户    2010-12-10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