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老板逼迫离职

我的老板是从外地调过来的,对我以前的工作并不了解。但上任第一天,只是找了几个员工了解情况后,就说我以前的工作有重大问题,说我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让我交待错误,不交待就说我人性虚伪,并让我写辞职报告走人。还要求我写检讨书。 我现在仍在哺乳期,请问,这是不是在逼迫我离职?是否等同于开除?是否违法?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法律保护? 另外,我的社保自从入职以来就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按工资全额缴纳。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我入职以来所欠的所有保险?
匿名用户    2010-12-16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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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哺乳期,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宝吊无权让你辞职,也不应该辞退你,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对于你的保生怨躬险,可厘险以让单位补缴。

藏弘业_xwbM   2010-12-16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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