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哺乳期,公司要终止合同,该怎么保障妇女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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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清扬们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期满,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即哺乳期结束后终止。 2.什么叫公司肯定不同意申请哺乳假?哺乳假属国家法律规定,一个公司他有多大权利?哺乳假为十二个月,每天一小时。路上时间不计入哺乳时间。所以你的劳动合同顺延到09年9月25日。 3.你要回去照顾宝宝,这我就没话说了,你要自己辞职,公司没有任何补偿。让孩子他爹拼命吧!! 依据法律条款: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做柿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且高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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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不能解除与终止合同,不一定要续签的,你不想做了,单位以合同期满为由准备辞退你,你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按照国家新法规规定的,目前你就等合同到期吧,你要求的补偿金不是基本工资而是平均每月实际拿到手的。
我老婆去年12月刚刚生育,他咨询过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妇女只要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就不得与其终止合同,更别说你是在哺乳期间了。产假一般是半年,即怀孕前三个月和产后哺乳假3个月,如果你是难产或产多子可以适当延长假期,这也看你和用人单位协商。在产假及哺乳期间享受国家最低工资保障,用人单位也要帮你按时缴纳养...
面对公司这样的态度,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