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具体是指什么工作

匿名用户    2013-04-18 15:4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289号)的规定精神,该等工作的具体范围按《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和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的规定执行。

匿名用户    2013-04-18 17:36

女职工辅乳期禁忌从事的老的范围: 一、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强度的劳动; 二、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锰、氟、溴、甲醇、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三、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 劳动。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3-04-18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