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上在北京,我是嫁到外地,我是北京人,哥哥嫂子不愿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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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的孩子不管户籍在与不在继承权大家都有·而且是平等的··最多是付主要赡养义务的可适当多分些而已 另外农村情况还比较复杂··可能外迁进村人员还没资格要宅基地(这要咨询村委会确定) 你说的房子性质如是宅基地的房子不好说未来如何办··但按照继承法你父母遗产是所有子女可以平分的··但如子女在遗产不会有孙子辈的事··除非他们父母在继承前去世孩子可以代位继承 因此你现在没必要过多想这些·或去阻止·你也无权利阻止··谁都愿意孩子户籍是北京户籍了··北京上学教育多好·北京户籍多值钱··北京人没几个会把孩子户籍写外地的 但她如是违法计划生育生的孩子··想上北京户籍其实并不容易·尤其两个全都上北京户籍··不排除只能上一个的可能··具体的必须咨询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科和村委会才可以·需要这2个部门同意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抗勒暖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抹裕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搁残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以上仅供参考·你就顺其自然吧··自己把自己的事搞好了·自己长本事未来赚钱自己买房住的硬气 (拆迁一般是按照户籍多少和房屋面积来补偿··他户籍进入按理说拆迁补偿也会多··到时你们自己平分不就得了··你的那份归你·你父母的还是你父母的·她孩子是她孩子那份呀···你们到时真遇到拆迁了提前看拆迁通告如何写的··按照补偿标准你们提前商量好要几套房谁要一居室谁要2居室··根据你们户籍情况确定分配不就OK了,但你父母未来遗产那是按照继承法去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