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我该怎么办啊?哺乳期公司不安排工作,还扣发工资

我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哺乳期2011.6.12到期。公司2010.12.31通知我,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但是哺乳期期间不安排工作,只发基本工资。我认为非我个人原因,公司此举太无理。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纠结一个月,公司不同意赔偿方案。现在又反过头来,给我安排工作---整理文档,做工作交接,但这仅限于2月份工作内容,3月份及以后几个月工作内容都待定。大家帮我想想办法。我该怎么办啊?
匿名用户    2011-02-14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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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劳动局 你公司那样做是不对的

计迎曼_uQOV   2011-02-1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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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楼的,“正常来说,合同到期不续约无需任何理由和补偿的。”这个理解错了吧。 依据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现在是要做补偿的。

匿名用户    2011-02-16 09:13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对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主要规定在《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

匿名用户    2011-02-16 08:41

这就是现在合同的陷阱:基本工资。 这个钱通常很低,别看总数高。一旦发生任何赔偿,或者请假,这个基本工资就是基准,而不是实际所得。 其次要知道哺乳期的概念,劳动法上是产假不得小于90天。产假是全额基本工资。所以要注意这个基本工资。所以公司并没有违反任何劳动法。合同给你延期那么长时间已经做到了人道主义了...,给你发钱不安排工作。也做到了仁至义尽的地步。正常来说,合同到期不续约无需任何理由和补偿的。 其实你已经比别人都幸运了,遇到一家合规且讲道理的公司。你这个不属于劳动纠纷。 方法如下:继续要求回到工作,拿全额工资。 同时速度找新的工作吧。以防范未然。现在找新工作比较容易,因为已婚有孩子的女职工容易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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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2-14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