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妇,男方曾离婚两次,有一男一女两个成年孩子,女方为未婚少女,可以再申请生小孩吗?

两个孩子都是男方与第一个前妻所生,抚养权都归男方,两个孩子都已达到结婚年龄。
匿名用户    2007-06-0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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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因为即使你是超生了,但是你的新妻子也有要求生育的权力,所以顿指可以的,再者,如果双方都是有孩子最耻录的,但你们的结合是一个新的家庭,你们也有权力有生育你们两人爱情结晶的权力,所以正面反面都是可以的梅貌

匿名用户   2007-06-0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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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可以

匿名用户    2007-06-05 19:16

不能得

匿名用户    2007-06-05 18:22

如果生育的话应该属于违法生育的范畴了,是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你最好直接打电话咨询你们当地的县一级的计划生育部门.

匿名用户    2007-06-05 17:33

不能。

匿名用户    2007-06-05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