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四川省,达州市农村地区超生二胎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百度用户#_7vND    2015-06-02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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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如下规定: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怪勒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司毯法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苦兵)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斯幻枫_tYtH   2015-06-02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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