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现在是哺乳期即将结束的妈咪,现在公司是在哺乳期内入职的,当时入职前公司是从9月13日到11月
匿名用户 2010-12-14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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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入职后公司超过一个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10月13日到10月30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你要维权就应当证明你的入职日期。 2.由于你已经签订劳动合荒耗同约定1200月薪,对你维权不利,要想维权成功比较困难。 3.试用期内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你,或者和你协商是否同意降职。但是在试用期后公司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明显不能法吊化胜任工作才能安排调岗,如果只是稍微优先欠缺,那么应当进行岗位培训。 申请劳动仲裁没有虏宰100%的胜算,但是总比不维权要好,至少希望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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