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亲戚今天早上开车经过邻县过红绿灯时,对面一人骑电动车带着一个小孩子闯红灯撞上来
匿名用户 2011-06-16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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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法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负责赔偿,即使机电俗动车没有任何违章,可能机动车唯一的错误就是没有能避开行人、自行车吧。不管瓣兔交警认定责任在谁都是机动车赔偿,这看起来很没有道理,可在中国,民法通责中“不讲过程,只问伤害,同情弱者”就是这个原则。不过出这悟厉逼种事一定要报警报保险的,如果是电瓶车违章,交警最后判定对方全责,那就让他们自己先垫付医药费,最后让保险公司报销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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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闯红灯 就不管你的事了
有责任!首先明确在路口发生事故没有全责(意味着没有无责方)另外根据2004.5.1颁布实施的《全国道路交通法》立法宗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未处理事故的原则,交通警察肯定要定你亲戚有责任,但是比例要视情节而定,如果是说的对方闯信号有确凿的证据,有可能你亲戚负次要责任(以人为本2:8开)如果不能证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