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儿户籍申报和分户、立户的问题,请高人指点

我是山东省龙口市某镇某村的户口(农业户口),我爱人是龙口市某公司的集体户口(非农业),目前我的户口在我父亲户口下,爱人的在公司,当初结婚说要将爱人户口迁到村里,并单独立个户,结果村委会不接收爱人的户口,也就没有迁,也没有单独立户,由于和爱人经常住在村里,想把孩子的户口落在我们村我的名下,同时以我为户主单独立户(我还是同父母一起居住)。可是村委会说孩子的出生证明不是村里办的(当时村委会说母亲户口不在村里,出生证明由母亲户籍地办理。)不予接收户口,也不给开证明,还说孩子的户口都是随母亲的,是不是有这个规定? 关于单独立户的问题,分局户籍管理人员说要出具2套房产证明才能分户、立户,目前我在龙口市另外一个镇上买了一套房子,但房产证正在办理。这样可不可以在单独立户,并将户口落在我们村? 希望大家帮我想想办法,我应该怎么办?为啥没有房产就无法单独立户?为啥夫妻双方户口必须在一起?而又不让在一起?为啥孩子出生后户口不能跟父亲?想来想去主要问题都是出在我们村委会身上,是他们从中阻挠还是确实有相关规定?如果是从中阻挠我应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1-01-21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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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户口 可以航唉狗随父亲的 但是由于你是农业户口 是不是涉及到分地的问题? 村里的规定都是土规定 这个问题还是需要你和村里协商解决的 关于分户或者单独立户 得拿房产证单独立户的 既然你买了渐揭房子 如果没那到房产证的话 就带着你的购房合同或者买卖协议到派出所单独立厘夕户就可以的

匿名用户   2011-01-21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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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问也没用啊,问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室,他们才是帮你办户口的。

匿名用户    2011-01-21 14:35

首先,关于新生儿落户,目前政策明确,村委会以准生证为由拒绝没有依据,而且,新生儿落户应向父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办理,与村委会无关。 具体办理: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随父亲,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其次,关于户口分户问题: 家庭成员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立为一户; 户内因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居立户,凭本人申请报告、《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或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或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有效住房证明,到所属派出所办理。 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 综上,关于你的问题: 可不可以在单独立户,并将户口落在我们村? 可不可以单独立户,具体应向派出所咨询,各地分户条件执行标准不一;从你所述情况看,你的房子在镇上,而想要在村里独立分户并落户,估计比较麻烦。 希望大家帮我想想办法,我应该怎么办? 建议先办理孩子落户手续,再行申请分户。 为啥没有房产就无法单独立户? 分户条件包括应提交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你有独立使用的固定居所,不符合分户条件。 为啥夫妻双方户口必须在一起?而又不让在一起?为啥孩子出生后户口不能跟父亲? 孩子的户口可随父或随母,自愿选择,任何单位不得无故刁难,也就是说,只要你手续齐全,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落户。你可先向派出所办理落户。 想来想去主要问题都是出在我们村委会身上,是他们从中阻挠还是确实有相关规定?如果是从中阻挠我应该怎么办? 一般来讲,户口办理应由派出所负责,与村委会无关,村委会没有权力干预你们的户口办理。建议你绕开村委会,直接与派出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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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1-21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