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法律问题:我搜索发现说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是以股东的那部分出资对外承担债务责任,是这样吗

也就是公司的资产承担对外责任,而当公司资产部足以承担外债破产时,不能偿付的债务是不能追偿到股东个人的其它财产的,是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成立公司A经营一段时间后,把公司A的收益转移到其它企业或他人名下。 再假装经营不善欠下一堆未清货款,申请破产。然后只以公司A的资产来对债务负责, 那我不是赚大了吗。业内人士来解析一下啊。谢谢。 复制党就别来 了。
匿名用户    2013-07-28 17:09    

满意回答

你以为那些人就命遮好糊弄?你的对蒸件金手是些机关单位。医告银行。还有被你欠款的人。

匿名用户   2013-07-28 17:11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的行为属于用皮包公司来做商业诈骗。银行你是骗不到的,你的抵押物过不了户。另外,公司法第三十条就属于你说的情况

愈英卫_uMYq    2013-07-28 17:36

你前面说的是正确的,公司的资产承担对外责任,而当公司资产部足以承担外债破产时,不能偿付的债务是不能追偿到股东个人的其它财产的,的确是这样的但是这里的债务只是指生产经营的债务(不包含个人借贷抵押和银行贷款) 但是后面的假如就是行不通的了,你成立A公司就会有交易,有交易就会产生税务,就算你能做账做到偷...税漏税,你的正常开支和收入也是有流水账可查的,一般公司申请破产倒闭后,都会清盘数据,一旦有债务纠纷的都会做调查的具体我就不详细说了,像转移资金这种不通过对公账户汇拢资金这种是很简单都可以被查出来的,一旦查到那就是属于商业欺诈了,案件就不是那个性子了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3-07-28 17:32

你以为那些人就好糊弄?你的对手是些机关单位quy银行oswa还有被你欠款的人i

匿名用户    2013-07-28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