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是否有

最高法已经发布了《关于暂缓执行{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示>的通知》,可是并没有公布,那现在该如何认定呢
匿名用户    2009-08-1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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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示》是一个不妥的司解,广受社禁葵会贬斥,已北纺锈中止裕队执行; 暂缓执行的通知已经下发,该司解不能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肇天青_tRmS   2009-08-1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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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已于2003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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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08-20 16:44

高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示》是一个不妥的司解,广受社会贬斥,已中止执行;

匿名用户    2009-08-19 23:00

没有听说这个批复,即使有,没有公布的无效,依然按照刑法处理。

匿名用户    2009-08-19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