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性状问题,这就涉及到基因自由组和定律。
既然这样就要考虑这个性状是由常染色体上的基因控制还是性染色体上的基因控制。
子代的遗传数目是父母各给一半。
先分析性染色体遗传,设“乳头内陷”性状为显性基因控制
(1)那么父母正常这一形状就是由隐性基因控制的形状,和明显两个隐性基因个体结合是生不出显性性...状的子代的,即女儿的基因为X(a)X(a),也就是说女儿一定正常。
(2)如果是这一形状隐性基因控制的话,那么母亲的基因有两种,要么是X(A)X(a),要么是X(A)X(A),而父亲的基因则是X(A)Y
这样也说不通,因为这样的条件下女儿只会得到X(A)X(A)的基因也就是显性纯合基因,不可能表达出隐性基因控制的性状即乳头内陷。
也就是说这个“乳头内陷”性状由性染色体遗传的推论不正确
现在再来分析常染色体上的基因。设其显性基因为A,隐性基因为a
(1)“乳头内陷”性状为显性基因控制
则女儿的基因为AA或Aa,都由于“乳头内陷”性状为显性基因控制的性状,也就是说正常的性状由隐性基因aa控制,而双亲正常也就是说双亲的基因型为aa,这种亲本都是隐形基因控制的形状后代是不会产生显性性状后代的,因为后代中没有该性状的显性基因。
(2)“乳头内陷”性状为隐性基因控制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女儿的基因的基因型为aa,首先父母都有由显性基因表达出的“正常”这一性状,然后由他们的女儿的基因型可知父母的基因型都为Aa,即父母表现均为正常,符合有“为什么有些父母都没有的女儿却有呢?”的现象。结论成立。
所以“乳头内陷”的基因是伴常染色体隐性基因表达出的性状。
注:不用懂医学领域,高中生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