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学校打架赔偿的问题

我儿子三岁,在幼儿园把一个三岁半的小孩子推倒在地,致手腕断裂,现在我不清楚,我们要不要负责任,要负责会是多少?是学校负主要责任,还是怎的
匿名用户    2008-04-1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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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应该负责小孩的安全问题.

牛昊然_rsWT   2008-04-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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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首先,三岁的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对其行为所引发的后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导致其他小孩受伤的行为发生在幼儿园,这时由于孩子在被送进幼儿园时,监护权发生了转移,由家长转移至幼儿园。 所以,无论是谁的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责任的比重,由于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且家长的监护权已经转移给幼儿园,因此,幼儿园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家长作为孩子的父母,也是会承担一部分责任的,但具体的比例要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去协商解决或法院的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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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4-15 11:41

应该属于学校责任.因为小孩毕竟年龄还小吗.你们把小孩教给学校.学校就应该负责小孩的安全问题.

匿名用户    2008-04-15 10:34

如果是那个小孩动手在先的话,你家孩子属于正当防卫,只是需要付10%的责任的! 学校也有责任!

匿名用户    2008-04-15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