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课间跑着玩头磕在教室门上了,缝了3针,现在找学校他们说他们没有责任,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5-10-12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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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损害赔偿案件逐年上升,不管学生是在什么情况下受到伤害,多数家长都希望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如何认定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问题,可以通过一些客观化的判断标准,如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惑录否已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制定了合理、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等。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十二种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形,因布险指此,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学校出现十二项情形之一的问题,就基本上可以认定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补充责任。反之,如果学校行为均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认定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家长正常维权无可厚非,但个别过度维权会让学校“因噎废食”,不能因“安全第一”使正院坐常的教学活动不能开展,阻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让本该生龙活虎的校园死气沉沉。我网上找了这么个评价,如果你家不缺这点钱,小朋友后面没有后遗证,我个人觉得心平气和,算了,必尽不可能打个官司,要不还有就是和你当地教育局反应,其实这样对小孩以后的学习和老师相处总有问题,现在这个社会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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