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职工第二胎生育证没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匿名用户    2014-04-23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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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劳动者违反计生毯以潜条例的根据《劳动法》和本旧耻地《人口葵纪与计划生育条例》单位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 可以解除劳动者合同。

祁安祯   2014-04-23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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