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宝宝半岁,一直有我和婆婆待,他爸爸根本不会带,平时也不做家务,喜欢喝酒,经常出去喝酒半夜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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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 1.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最愚竖过错的除外。” 2.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处理和经济帮助 1.离婚后子女的抚养 (1)离婚只消除夫妻关系,不消除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原则。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顿贵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负担。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方的探望权。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离婚后财产的挤斯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④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另外,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除应当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外,推定为共有财产。 离婚时,夫妻对上述共同财产应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个人及约定财产的处理。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个人财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另一方不得限制或干预,个人财产包括: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是婚姻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一项独立制度,适用于采取分别财产制的婚姻当事人。 (3)夫妻对外债务的处理。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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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常常喝酒醉半夜才回来,小孩才刚出生几个月我可以提出离婚吗?
为什么要离婚呢,自己带着就好了呀,家和万事兴。
孩子会判给你,因为孩子会优先判给母亲。房子要看户主是谁,户主是谁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