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怎样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通过什么途径

有个孩子是08年8月6日入伍的大学生直招士官,入伍前经过严格体检。入伍后参加了3个月的强化军训(到部队1个月后部队复检身体均合格),第4个月被分配到部队又继续军训了1个月,感冒了也没休息。开始鼻里有点血丝,后来慢慢长出了小东西,期间一直在军训。11月底到医院查出是“鼻腔恶性肿瘤”,11月29日住院。12月初部队作了退兵处理,而后来才发现《征兵工作条例》中的退兵期限是不超过45天,孩子的父母当时也只知道给孩子看病。请问怎样才能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要通过那些途径?谢谢!
匿名用户    2010-09-1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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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根据兵役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所在的部队主张合法的权益,要求源沙所在部队帮助孩子治疗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还可以部竞躬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生活保障。射碗吊

暴惜蕊_4QcH   2010-09-1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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