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还是哺乳期公司辞退怎么补偿?

我是2010年6月入职,劳动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的,今年3月份生的宝宝,还在哺乳期,现在公司不打算继续雇佣我,和我谈判,我应该要多少赔偿金?懂的人帮帮我,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16-03-0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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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你也可以搜索“周道网”,里面律师可以解答,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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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傲之_9W05    2016-03-06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