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国家工作人员超生二胎,会怎么处罚?
匿名用户 2016-01-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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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工作人员超生二胎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第五十八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按下列规定处理: ...
江西省国家工作人员超生二胎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第五十八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按下列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