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时代广场的蟋蟀》孩子读书感悟
匿名用户 2015-04-2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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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我读完这本书,深有感受。 这本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猫竞厘今、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我一看他们这么和谐,之间一定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所以这本书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原名乔治·赛尔登·汤普森。 一天,小蟋蟀在乡下,他叫柴斯特,在集上的篮子里吃三明治。不料被三明治压住了,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了它,并让怨笼它住在报摊里。在这里,它结射侨识了聪明又大方的小老鼠塔克和憨厚老实的猫亨利,并与他们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玛利欧一直坚信蟋蟀代表好运,可并不是这样,一次把一张两块的钱给啃了,请塔克和亨利来开宴会,又把报摊烧着了。妈妈宣布必须赶走它。 在关键时刻,它演奏出了妈妈喜欢的歌曲,并在纽约出了名,柴斯特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最后它与塔克和亨利告了别,塔克帮它登上了回乡下的火车。 友谊是不可少的,我们珍惜友谊,不要让它从身边白白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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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自由的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它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它用自己美妙的歌声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贫困,也使自己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但是柴斯特却在自己事业最旺盛的时候离开了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