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医疗事故吗?产后大出血!

我媳妇怀孕后身体一直很好,没有过任何不良反映。在解放军306医院建档并做常规检查,所有指标都正常,主任医生建议孕妇自然分娩。考虑到大人和孩子的危险,我们一见红就开始按照医生要求提前住院了,住院期间孕妇完全受医院支配,吃住都在医院里。 住院两天后的晚上我媳妇羊水破了,通过姿势调整,孩子很快堵住羊水的流出,之后肚子就可以间隙的疼【宫缩】,这时妇产科的护士就要求我媳妇不停的报告宫缩的间隔,搞得我媳妇一夜都没有睡好觉。【我觉得护士有影响孕妇休息的责任,她们应该采用专业设备来记录宫缩的规律,而不是让孕妇自己来作】 宫缩第二天早晨10点我媳妇被推到待产室,但是宫缩间隔一直是6~10分钟左右,到下午3点我们要了一个陪产房,我可以在陪产房陪我媳妇生产,但是宫缩时间间隔还在5分钟左右,由于我媳妇疼的厉害(已经疼了17个小时了),我们要求医生提供催产或其他方式来加速分娩,但是遭到了医生的拒绝。 从我们到陪产房到第三天早晨5:00,我们多次要求医生采取必要措施加速分娩,但是都遭到了护士或医生的反对,此间她们很少到陪产房来询问孕妇状况,即使我们告知她们孕妇疼的厉害,而且可能体力不知,她们也认为这是正常的分娩现象。 直到早晨5:30(此时已经因宫缩疼了31.5个小时),我们再次提出应该采取必要措施了加快分娩,主要是孕妇已经严重体力不知,不能很好控制自己的呼吸了,这时护士和医生才过来进行检查,并用这个手来试图找寻孩子的位置(此时孕妇宫口已经开五指),孕妇非常痛苦。经过她们的检查后,告诉我应该实行剖腹产,我们考虑到安全因素,一直都是严格听医生的安排。【非常不理解疼了31.5个小时为什么不提早建议剖腹产? 宫口已经开五指为什么不采用剪大阴道口方式加速分娩?而是非要建议我们采用剖腹产!】 早晨6:35分,孩子被分离出来,但是大人出来后血止不住,据说是血管破裂引起,医生执行了各种抢救并试图让我选择摘除子宫!通过紧张的抢救(期间用了200ml×14袋血、各种药物),我媳妇暂时脱离危险,并被送到ICU进行监控,观察可能引起的并发症或其他症状。同时抢救后我被告知又要增加3~4万的费用(不含之前的分娩5000元押金)。 我的问题是医院是否有明显的过错?以下为关键点。 1、我媳妇身体状况很好,在该医院建档并定期检查,同时提前住进医院并严格按照医生的建议计划自然分娩; 2、护士在孕妇夜间宫缩时要求孕妇自己登记间隔时间,严重影响了孕妇的休息,从而影响了第二条的分娩质量; 3、孕妇因为宫缩疼了31.5个小时,医院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加速分娩; 4、在31.5小时内,孕妇及家属一再强调允许医院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加速分娩,但是遭到护士和医生的拒绝; 5、剖腹产手术严重失败,导致孕妇大量失血,一度出现休克现象; 6、抢救产生了高额的手术费、医药费等; 7、由于输入了大量的血浆、药物,可能存在一些并发症或其他症状,我媳妇的身体受到严重影响。 通过以上描述,我想问: 1、该事件是否可以说是医疗事故?我希望可以要求306对我媳妇以后的后遗症负责; 2、如果与该医院打官司,是否应该请个律师?应该注意什么?
匿名用户    2008-03-27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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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所有证据,你上面说的这些最好有悠絮书面证据(病人入院后每天的剑荒破病例) 2.医疗事故坚定! 3.请律师,但防止他们之糕愚间相互勾结!

粟北嘉_XgUR   2008-03-27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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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这绕不了医院 钱不钱的不说,最起码自己媳妇受罪了. 这是现在没事了,要是孩子在肚子里憋死了,大人也没挺住,这不就把人吭了嘛,这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饶了医院,让她对咱们患者那么不负责任,坚决支持你!!!!

匿名用户    2008-03-27 22:25

我估计你是告不赢的.............医疗官司很难打的。除非是重大的,没办法。像你这种情况...........不好打官司,你先做医疗事故鉴定。但是费用不少,下来结果你也不一定会满意。要是官司赢了 这个鉴定费用你可以要医院掏。

东方清韵_S8yD    2008-03-27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