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浙江省二胎政策的问题

我们夫妻二人都是农村户口,第一胎是女孩子。然后我们想去办第二胎准生证。结果那边说我们双方都有工作,不能办理。说是政策有一项“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让我们必须有一方辞职在家。 我们去的都是私人企业,小公司,纯打工仔,不工作要怎么养孩子呢?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吗?
匿名用户    2014-08-1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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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确实有此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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徭茂勋_F5O6    2014-08-11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