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孩子在我家,被烫伤,我要负责任吗?他的监护人把他送下来说了一句马上找你爷爷,就上楼了,结果他
匿名用户 2016-03-2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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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孩子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趋辉,负有监护职责,应当看好自己的孩子,不使孩子失去监护。父母对孩子的烫伤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作为端汤的人,在公共场所端热汤,应当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不使自己端的热汤烫到别人,而在端汤的过程中,由于孩子奔跑等原因,导致了烫伤了孩子,端汤的人负有一定的责任。但这种责任的承担者应当是饭店,而不是端汤的人。因为端汤的人是在套糟掏履行自己的职务,是一种职务行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在该事件中,我的意见是常布父母的监护责任更大一些。也就是说孩子的父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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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肯定会让你赔钱,只要你接下了孩子,就等于你同意临时监护。何况还是 在你家里! 除非孩子的家人很通情理不跟你要钱!
你有责任,监护人也有责任
肯定要承担一部分
在你家烫的应该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