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男方是独生子女而且是嫁到女方的,第一胎生的是男孩,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生第二胎吗

匿名用户    2012-04-2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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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计生法,这跟嫁女方没有关系。要看你是否符合再生第二胎的规定。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系国家工作人员(含招聘干部,下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厉尺朗: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鉴定,第一个孩子有非遗传性残疾或有其他严重生理缺陷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婚后5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助狗上医疗机构确诊为不孕症,按照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五)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在我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孩子的。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系农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一)夫半急妻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夫妻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孩子的; (四)同胞兄弟二人或二人以上均系农民,只一人有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孩子,其他兄弟未收养孩子的。 夫妻双方系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夫妻中女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男方是农民的,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女方是农民,男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的,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第一款 (一)、 (二)项的规定。 第十九条 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外,夫妻均系少数民族,一方是农民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夫妻均系农民,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划归大庸市管辖的地方,适用前款规定。

贡怜晴_1oSF   2012-05-0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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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的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女方是独生子女,第一胎生的事男孩,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生第二胎吗?

匿名用户    2014-02-26 13:06

应该可以的

匿名用户    2012-04-26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