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人都是农村户口,我们有一个女儿已经五岁,我今年三十了,老公三十四了,我们现在想要二胎可以吗…

我和爱人都是农村户口,我们有一个女儿已经五岁,我今年三十了,老公三十四了,我们现在想要二胎可以吗?我们不是独生子女
匿名用户    2013-06-24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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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只要间隔4岁,就可以要二胎。

匿名用户    2013-06-24 10:15

你这个具体情况还得找到当地的计生部门,但是根据现在的政策解读你们的条件是具备生育二胎的资格的 关于计划生育二胎政策09年1月1日是有新条例出台并开始实施,但是无论新旧条例,如果双方一方为城镇居民户口的都不具备二胎生育条件,如果双方是农村户口并第一胎是女孩的又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才可以生育...二孩。你超生的话100%工作不保。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七)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八)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十 一)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双方原均为农民,后转为城镇户籍,属本人要求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1年内可按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属政府统一安排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3年内可按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 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第十条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胎的,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外,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可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由于发证机关的延误未取得《再生一胎生育证》,但已经怀孕的,发证机关应当在其分娩前为其补发《再生一胎生育证》。 一般女方户口可以落到男方吧,这样就是双农业户口,应该就符合条件了。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36378146.html?fr=qrl&inde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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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6-24 00:41

国家规定农村户口允许要第二胎、但是好像有年龄段。你去当地的妇联问一问年龄段是间隔几岁?

匿名用户    2013-06-24 00:35

去当地计生办咨询一下不犯法的,哪帮孙子专搞老百姓,小心一点好,免得被各种籍囗罚钱。

匿名用户    2013-06-24 00:26

都是农村户口是可以的,而且你第一是女儿,超过5岁就可以要第二胎的。如果保险的信息你可以再咨询下你们当地的计生专员。希望能帮到你

匿名用户    2013-06-24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