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骗婚,承诺给予的彩礼茶及房子上加名字均未给予,生娃后不给予照顾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匿名用户 2017-02-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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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关于女方提出的“彩礼钱”以及婚后房屋未办理过户,不能成为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因为这类事情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第 二,如果男方在孩子哺乳期,不照顾家庭成员,且到了不闻不问的地步,那么其行为涉嫌遗弃家庭成员,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第 一,关于女方提出的“彩礼钱”以及婚后房屋未办理过户,不能成为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因为这类事情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第 二,如果男方在孩子哺乳期,不照顾家庭成员,且到了不闻不问的地步,那么其行为涉嫌遗弃家庭成员,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