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北京集体户口,女方是河北农村户口,能要二胎吗

匿名用户    2014-11-20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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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看一下你想用河北的还是北京的 这个是河北的 1、女方系农村居民毫垃户口十年以上,并且以务农为生活主要来源,依法享受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和福利分配权,无正式工作单位。 2、只有一个女孩(双方无其他养育史)。 3、女方年满26周岁、女儿年满4周岁。(女方年满28周岁以上可不考虑女儿年龄)(部分县市在女方年满25周岁半、女儿年满3周岁半时即可申请) 办理程序: 1、个人到乡级计生办提出申请(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胎登记卡等)。 2、乡级计生部门初审合格的填写申请表,给以一系列表格让你填写找相应部门盖章躬孟。 3、女方村委会和男方居委会(单位)公示10天群众无异议,并出具相关证明。 4、乡级计生办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报县级计生部门。 5、县级计生部门在30日内审批通过发放《再生育证》或给予不予以批准书面说明。 这个是北京的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愿斯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母婴用户350544791   2014-11-20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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