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关于继承房产后出售要交纳20%税的问题

父亲去世之后一直没办继承,房子是挂在父亲名下的。 如今想要出售房屋想要办理继承时,却发现继承之后的房屋5年之内出售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请问这是不是真的??那就要交10万的税阿,而且5.5%听说还有营业税??
匿名用户    2006-11-22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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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继承房产是不需要缴纳税金的,但是自取得该房产之后5年以内出售,要缴纳房价5.5%左右的营业税及附加以及20%的竞剑个人所得税,这是国家为了调控房价出台的税收政策。所以,建议你不要射立挤出售,或者和买方协商,由他们承担税金,或者共同分担税金,可能会好一些。航舞

机鸿达_IcCd   2006-11-23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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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所在地房产局开始征收所得税20%.那么, 过户到你名下税费: 赠与部分(房产二分之一)全额征收契税,继承部分没有契税. 没有营业税 交易服务费;每平方米6元 印花税:千分之一 产权登记费:80元 如你父亲房是房改房:须交纳土地出让金1%或按平米计征. 对于有无所得税20%,那是你再售房产不足...5年才征收的. 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5年的计算年限 对于本案例来说,5年的计算年限应从继承前的房产证的日期起算。本案例继承行为属于一般赠与行为(详细见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不足5年再售须交纳“纯”收益的20%。 对于产权人夫妻双方在世赠与房产的,要全额征收契税(一般4%,视房产性质及各地征收情况)但无营业税并且不足五年有20%的所得税。此规定是限制买卖中的“假赠与”,来逃避5.55%营业税,当时不征所得税。北京开始实施,我处石家庄市暂未实施。 2、对5年内非普通住房征收土地增值税,北京2006年12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征收. 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其次,对于居民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第三,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第四,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后,免征或减征优惠的标准不会改变。上述普通住宅的规定是: 北京标准普通住房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核定征收的话,按1%征收。 你的情况也有这么办理的: 你放弃继承,由你母亲继承出售.作个公证. 然后,母亲委托你全权出售此房产,代理同买方签署合同\收取房款\并有权代理你母亲办理过户.这样出售也比较方便.. 省下你已办理的继承赠与的过户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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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6-11-25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