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二胎未符合条件产假3个月用人单位应交社会保险
匿名用户 2015-01-0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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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以不违反计生政策为前提。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计划外生育是没有产假的,更别提带薪休产假了。 如果不违反计生政策、即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可依法享受产假期等待遇。这些法条有: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女职工保护规定》第8条,女职工产假为九间北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次愚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搁剪涉,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第15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以上法律规定说明,女职工的产假并没有区分二胎或农村户口情况,只要有怀孕生育的事实,女职工提出休产假,用工单位应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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