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您好,我姐想要诉讼离婚,小孩子才3个月,判给我姐的话,南方那边的抚养费能怎么给?

事情是这样的,我姐跟他老公结婚一年多,孩子男孩3个月,由于孩子的爸爸脾气暴躁,有家庭暴力,把我姐打到进医院,这样没办法继续生活下去,结婚的时候他老公有给了一些金首饰,这些财产是否属于我姐,主要是孩子未满2周岁是判给我姐,但是这个抚养费要怎么给,因为按照男方的收入一个月就3千块,但是他有房子跟父母的退休金。证据补充:他打我姐有医院证明,还有电话录音,没有其他资产的东西。
匿名用户    2013-12-2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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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首饰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承认了,就要平分,所以建议在应答的时候听从律师的安排。2 家庭暴力方面,如果法院能够认定成立的话,财产方面男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还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3 抚养费这方面,孩子一般情况下是判给女方,抚养费如果男方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法院可能会按福建省平均工资乘以百分之...二十计算抚养费,抚养费福建省内一般范围在五百到一千五百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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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孙律师    2013-12-30 15:58